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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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法庭创建 乌什水法庭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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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莹  发布时间:2023-05-17 19:53:43 打印 字号: | |

近日乌什水法庭立案受理闫某诉殷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在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时,被告殷某称时值春播农忙季节,最近天气也变化无常,因此要趁着天气好的时候抢播作物,处理农活到庭参加诉讼比较困难;经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双方均对该案件事实没有争议只是对金额有较小的争议。为了迅速解决纠纷,5月16日,法庭干警前往第九师一六七团巡回处理该起案件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对给付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并对合同价款即时结清,双方当事人均对什水法庭快速、就近调解的工作方法论表示认同。

乌什水法庭始终坚持以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上级法院及额垦法院的领导下,以创建枫桥式法庭为目标,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动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人民群众打官司“少跑路不跑路”,打造“家门口诉讼”模式,不断增强人民法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能力水平。 

 
责任编辑:杨梦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