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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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情理法理轮上阵 执行案款终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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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云 木力德尔  发布时间:2022-09-16 10:24:40 打印 字号: | |

突然得知父亲是案件被执行人,且在长达16个月的时间里以各种托词不履行30余万案款时,你有何感想?

又得知这无数的“托词”背后都只是为了让作为儿子的你结婚有婚房,你有何感想?你会怎么做?

第九师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近日执行完毕的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其中被执行人的儿子小赵(化名)用实际行动向大家诠释了该怎么做。

事情的原委还要从2021年4月说起,九师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受理申请人申请执行赵某(化名)一案后,与赵某多次联系无果后,便对其采取冻结等强制手段。因赵某日常生活受到影响,主动联系申请人并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本案于2021年9月27日以终结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眼看和解履行已经届满,但赵某仍以各种理由不按和解协议履行案款。后申请人得知赵某与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定房合同并支付了房屋全款55万元,但因房屋未交付使用,房产公司并未将房屋登记在赵某名下。便及时向法院提供了此线索, 法院核实了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后,经申请人同意,恢复了强制执行。

电话不接、短信不回,赵某人不知所踪,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后在申请人的协助下,执行局在某工地,欲将正在打工的赵某带回法院。赵某眼看此次无法逃脱,便给其子小赵打电话寻求帮助。其子小赵赶到现场后,法院执行干警向其说明案件情况,小赵才知其父竟是案件被执行人且背负30余万案款未履行,小赵怒斥了父亲的不当行为,并追问为何这样做。其父赵某说到,“你眼看明年就要结婚了,如果我履行案款,我就没有多余的钱给你买婚房了,害怕耽误你婚期啊。”

小赵在得知父亲的“不易”和“顾虑”后,主动做通父亲工作,向执行干警坦言父亲不应该将对自己的“爱”建立在侵害别人合法利益的基础上,父亲顾忌自己利益、家人利益不能作为不履行案款的理由。随后,他与父亲赵某一同与房产开发公司办理了解除购买协议,拿上了已支付的购房款。拿到房款后及时主动与执行局联系履行了全部案款。

在履行支付案款手续的间隙,执行法官问小赵,房子没有了有没有影响婚期。憨厚的小赵挠挠头说到,“我还年轻,有挣钱的资本,我已经将履行案款后剩下的钱作为首付,贷款买了房子,结婚不影响。”

 
责任编辑:杨梦洁